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之二十二

时间:2023-12-05 16:39:18 浏览:

第二十二条进出境船舶和航空器,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被迫在未设立海关的地点停泊、降落或者抛掷、起卸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附近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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