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之五十六 第四-六款

时间:2024-04-09 09:21:43 浏览:

第五十六条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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