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之六十八

时间:2024-05-27 09:29:22 浏览:

第六十八条担保人可以以下列财产、权利提供担保:

(一)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货币;

(二)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

(三)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

(四)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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