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公司委托美国NOVICK KIM & LEE,PLLC律师事务所对我公司“337”葡萄糖胺案件后续法律维护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使我公司在美国市场得以稳定地开发及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2015年将继续委托美国NOVICK KIM & LEE,PLLC律师事务所为我公司“337”葡萄糖胺案件做后续法律维护,律师费用基本维持2014年的金额。
2014年我公司委托美国NOVICK KIM & LEE,PLLC律师事务所对我公司“337”葡萄糖胺案件后续法律维护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使我公司在美国市场得以稳定地开发及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2015年将继续委托美国NOVICK KIM & LEE,PLLC律师事务所为我公司“337”葡萄糖胺案件做后续法律维护,律师费用基本维持2014年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