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农业部获悉,近期,经中央编办批准,农业部在种植业管理司加挂“农药管理局”牌子,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抓好农药管理各项工作。农业部农药管理局将主要承担农药产业规划、行业指导、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工作。
据介绍,经国务院批准,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将工信部、质检总局承担的农药生产企业定点核准、生产批准证书、生产许可职能划归农业部门,农药登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统一由农业部门负责。
农业部有关负责同志指出,中央编办批准成立农业部农药管理局,体现了中央对农业的高度重视,也标志着农药管理进入一个新阶段。《条例》赋予农业部门重要职责,成立农药管理局,有利于强化农药行政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健全农药管理体系。同时,也便于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推进农药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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