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产品共遭遇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75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反倾销55起、反补贴13起、保障措施7起,涉案金额总计110亿美元。此外,遭遇美国发起的337调查(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调查)24起,涉案金额超过25亿美元。2016年,共有27个国家(地区)针对中国产品发起119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反倾销91起,反补贴19起,保障措施9起,涉案金额143.4亿美元。2017年,中国仍然是全球贸易救济调查的最大目标国,但与2016年相比,案件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下降了37%和23%。
前后两年,涉华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数量和金额均呈现下降趋势。一方面是持续衰退数年的全球经济贸易导致国际市场需求并不旺盛,各国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动力并不充足。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贸易救济措施并不是解决贸易领域各种摩擦与问题的“灵丹妙药”,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慎用贸易救济措施,逐渐成为越来越多经济体的普遍共识。
贸易救济措施是WTO规则允许的维护公平贸易和正常的竞争秩序、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手段。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和过激增长等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各成员可以使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以抵消国内产业因不公平进口行为或过量进口带来的冲击。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价格歧视的不公平贸易行为,保障措施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裁决结果往往是征收惩罚性关税或配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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