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口贸易中,原产地规则常常被当做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手段而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在这一点上,美国政府是最为成熟的“老司机”。1994年1月1日生效、以美国为核心的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是运用原产地规则最为成功的代表。如NAFTA规定纺织品服装原产地规则采用“纱后原则”,三国制造纺织品所使用的纱线必须在北美自由贸易区内部生产时才能获得原产地证书,才能享有关税优惠待遇。借助此规定,美、加、墨三国促进了纺织品服装贸易的发展,有效阻碍了非成员国纺织品服装向美国的出口。
在进口贸易中,原产地规则常常被当做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手段而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在这一点上,美国政府是最为成熟的“老司机”。1994年1月1日生效、以美国为核心的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是运用原产地规则最为成功的代表。如NAFTA规定纺织品服装原产地规则采用“纱后原则”,三国制造纺织品所使用的纱线必须在北美自由贸易区内部生产时才能获得原产地证书,才能享有关税优惠待遇。借助此规定,美、加、墨三国促进了纺织品服装贸易的发展,有效阻碍了非成员国纺织品服装向美国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