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全面开展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的公告》内容

时间:2026-01-20 14:11:13 浏览:

海关总署在2018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的公告》,公告中规定了舱单的数据传输可通过手工录入或报文导入的方式,向海关办理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变更手续;规范了部分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的填写,强调了“变更原因描述”的填写规定及具体要求,以期在报关中做到更规范,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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