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内容之二

时间:2026-01-20 14:11:25 浏览:

1月9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号公告,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主要如下:

新设食品添加剂相关农药残留标准适用原则。

删除面类添加碱剂的生产标准。

联系我们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78号段家坝商务楼6楼
电 话:+86-513-85521677 +86-513-85527464
w e b:www.ntmeheco.com
传 真:+86-513-85513976
邮  箱:dmin@ntmeheco.com
客户反馈
  • wander
南通市外贸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苏ICP备2021047918号 这是描述信息 苏公网安备32060202001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