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0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主要如下:
将含二十碳五烯酸(EPA)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油脂产品的酸价和过氧化值适用范围修改为:仅限原料性产品和在原料性产品中添加抗氧化剂的产品。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2月2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0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主要如下:
将含二十碳五烯酸(EPA)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油脂产品的酸价和过氧化值适用范围修改为:仅限原料性产品和在原料性产品中添加抗氧化剂的产品。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