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即涉案产品的制造商、将涉案产品进口至美国的进口商、在美国对涉案产品进行销售的销售商,其地位相当于一般法院程序中的被告。相对于法院的诉讼程序,337调查针对的是具体的侵权货物,因此,并不要求ITC具有属人管辖权。摘自: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