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337调查?
337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ational Trade Commission,以下简称“ITC”)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有关规定,针对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及其他不公平竞争行为开展调查,裁定是否侵权及采取必要救济措施的一项准司法程序。实践中,一些企业将启动337调查作为压制竞争对手的一种方式。
2、337调查的基本程序与时间?
337调查的主要程序包括:申请、立案、应诉、听证前会议、取证、听证会、行政法官初裁、委员会复议并终裁、总统审议。实践中,ITC一般在12-15个月内结束调查,复杂案件可能会延长至18个月(见附图:337调查程序流程图)。
3、委员会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如果ITC经调查认定进口产品在美国市场上侵犯了原告的知识产权,有权采取:(1)有限排除令,禁止列名被告企业的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2)普遍排除令,不分来源地禁止所有同类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3)禁止令,禁止侵权企业从事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行为,包括停止侵权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库存、宣传、广告等。(4)扣押和没收令,如果ITC就某一产品发布过排除令,而有关企业试图再次将其出口到美国市场,则美国海关可以根据ITC发布的扣押和没收令,扣押并没收所有试图出口到美国市场的侵权产品。
4、近几年我输美产品涉案337调查情况及应对结果?
据商务部统计,2002-2011年涉及我输美产品的337调查案件共计95起,约占美国同期立案总量的三分之一。在商务部公平贸易局
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涉案企业应诉积极性大大提高。自2002年至2012年10月,以中国企业为列名被告且已经审结的337调查案件共计87起,其中79起案件中有中国企业应诉,占91%。在上述87起案件中,应诉企业胜诉的有60起,其中以和解方式结案的40起,以撤诉方式结案的9起,以裁定为不侵权的13起。
苏公网安备32060202001436号
拨打电话
客户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