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官不是在开庭后立即作出决定,而是在审阅各方当事人以及OUII调查律师提交的庭审总结(Post-hearing Brief)之后作出初裁,此时离庭审结束大约2个月时间。行政法官会在庭审结束后设定各方当事人及OUII调查律师提交庭审总结的日程,通常持续3-5周。该日程包括提交本方庭审总结及提交反驳对方庭审总结的安排。本方庭审总结主要就事实和法律争议点发表意见,这也是各方说服行政法官的最好机会。部分行政法官会在收到庭审总结后举行总结辩论(Closing Argument),但大部分调查不举行总结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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