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导致中国及世界各地采取不同程度的管制措施,外贸、航运、投资等行业所受影响尤为突出,许多已经签署的合同可能存在继续履行的障碍,从而引发不同程度的违约风险。针对国际贸易所涉合同,现结合实务经验,总结出几个常见法律问题和注意事项,供商事主体参考,以便尽可能地维护利益、减少损失。
因新冠疫情导致违约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新冠疫情可被认定为不可抗力
从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看,所涉事件须具有不可预见性、不能避免且无法克服,不论是新冠疫情的爆发,还是政府因此进行交通管制、禁止提前复工等,都可能超出当事人在缔约时的经验和知识,无法预测和判断,且新冠疫情已被列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如当事人不遵守,不仅危害自身及社会公共安全,还可能承担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基于此,新冠疫情及因此引发的交通管制和禁止复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可被认定为不可抗力。
来源:中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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