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下国际贸易相关法律问题之四

时间:2020-03-03 20:38:23 浏览:

新冠疫情是否构成情势变更?如构成,情势变更的后果是什么?

新冠疫情可被认定为情势变更

实务中,与不可抗力最容易混淆的是情势变更,两者都是基于不可预见的情形产生。如果当事人于订约时能够预见,则表明其知道该客观情况变更后所产生的风险,并甘愿承担,在此情形下不能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主张解除合同。可见,情势变更是不能预见且排除不可抗力和商业风险的重大客观变化。

基于该裁定书确立的原则,企业因新冠疫情导致原材料涨价或紧缺而无法履行合同并没有动摇合同的基础,只是继续履行合同可能对一方当事人显示公平,相比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更符合该等情形。

来源:中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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