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状病毒疫情下企业进出口的履约障碍及法律风险管理之八

时间:2020-05-21 21:11:09 浏览:

有哪些相关建议

在一个充满很多不确定性的世界里,国际交易中合同各方应积极探求对不确定风险的法律管理之道。

1.在签署合同时中国企业应充分考虑到合同履行的有关风险并通过合同条款做好合同履行障碍的风险管理。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合同方也应慎重选择可适用法。无论是CISG,《通则》,外国法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履行障碍问题都需根据合同条款和适用法来解决。

2.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拟写,也要充分契合所在行业及具体交易有关的风险,在表述中可以通过具体列举和一般概括相结合的方式界定不可抗力。当然,建议将“流行病及卫生检疫限制”明确罗列其中。合同方更须注意约定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通知对方的方式、时限以及出具不可抗力事件证明文件的方式等。

3.除了不可抗力条款,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通过约定彼此权利义务,违约责任,风险转移,甚至单独的免责条款等进行有关风险管理。也因如此,发生合同履行障碍的争议后,应全面查阅合同这些有关条款,以及适用法中有关规定,以此明确合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全面有效保留有关记录和证据;在发生合同履行障碍时客观评估疫情对己方合同履行的影响(是否因此不能履行合同往往在案件中有争议),更需要积极应对,及时通知。一般认为,官方的证明,如中国贸促会的证明,只是事实性的证明,对具体合同造成的履行障碍,需要具体分析,所以不会一纸证明就万事大吉。

5.合同方无论通过协商,仲裁,诉讼解决争议,都有赖于已有事实,合同约定和可适用法律的博弈。必要时,发生合同履行障碍的一方选择用好情势变更,合同落空,不可抗力,履行不可能,(履行)艰难,违约责任等规定,穷尽有关法律与双方合同给予的最大空间。

来源:中国律师网

联系我们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78号段家坝商务楼6楼
电 话:+86-513-85521677 +86-513-85527464
w e b:www.ntmeheco.com
传 真:+86-513-85513976
邮  箱:dmin@ntmeheco.com
客户反馈
  • wander
南通市外贸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苏ICP备2021047918号 这是描述信息 苏公网安备32060202001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