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有关担保问题的新亮点之二十

时间:2020-08-25 17:54:56 浏览:

3、权利质权的范围

对于权利质权的范围(六),以前的《担保法》将其限定在应收账款之范围。实践当中,常常被解释为现有的应收账款,本次《民法典》考虑到商事行为的复杂性以及商人的创造性,增加了“现有的和将有的应收账款”之内容,拓展了应收账款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之范围。

来源:中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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