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委员会药品专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了药品注册中的分歧解决机制,并且提出,以前按照欧亚经济联盟规定进行过注册的药品生产商应在2026年1月1日前转用《欧亚经济联盟药典》。会议批准将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GMP和联盟GMP认证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底,供重新注册药品和更改药品注册内容时采用;规定在2025年12月31日前,成员国职能部门在办理药品注册内容更改手续时要相互承认外国生产商的联盟GMP认证。
该决定使联盟成员国和外国的制药企业可在2025年底前办完药品流通程序,降低各国重新检验造成的开支,使人们用得起药品,为生产商创造进入联盟市场的有利条件。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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