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管理条例之二十

时间:2021-07-19 19:06:24 浏览:

第二十条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和进口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对申请人的资格、受理申请的部门、审查的原则和程序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实施前予公布。

受理申请部门一般为一个部门。

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和许可证管理部门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应当限于为保证实施管理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不得仅因为细微的、非实质性的错讹拒绝接受申请。

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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