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管理条例之三十一

时间:2021-10-15 09:29:14 浏览:

第三十一条 关税配额持有者未使用完其持有的年度配额的,应当在当年9月15日前将未使用的配额交还进口配额管理部门;未按期交还并且在当年年底前未使用完的,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可以在下一年度对其扣减相应的配额。

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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