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外交国贸部和财政部向我驻加拿大使馆经商处发出通告,称将于5月8日正式取消《特别进口措施条例》(SIMR)中关于认定中国和越南为非市场经济待遇条款失效日期。此前根据SIMR第17.1条,该条款针对中国的有效期至2016年12月11日.加方称此次修改不改变贸易救济调查方法,加调查机关在今后反倾销调查中将继续假设中国存在市场经济情形,除非加企业能提供相反证据。
加拿大外交国贸部和财政部向我驻加拿大使馆经商处发出通告,称将于5月8日正式取消《特别进口措施条例》(SIMR)中关于认定中国和越南为非市场经济待遇条款失效日期。此前根据SIMR第17.1条,该条款针对中国的有效期至2016年12月11日.加方称此次修改不改变贸易救济调查方法,加调查机关在今后反倾销调查中将继续假设中国存在市场经济情形,除非加企业能提供相反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