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之二十六第3-4款

时间:2022-11-07 13:24:12 浏览:

第二十六条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

(三)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

(四)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联系我们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78号段家坝商务楼6楼
电 话:+86-513-85521677 +86-513-85527464
w e b:www.ntmeheco.com
传 真:+86-513-85513976
邮  箱:dmin@ntmeheco.com
客户反馈
  • wander
南通市外贸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苏ICP备2021047918号 这是描述信息 苏公网安备32060202001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