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之六 第五款

时间:2023-08-22 16:36:29 浏览:

第六条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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