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展会上收到侵权警告函的企业应予以足够的重视。警告函通常预示着对方有意采取更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如企业应对不当,往往会进一步陷入法律纠纷,遭受经济损失。
被警告人对警告信的反应有几种。首先应对警告信宣称的权利有效性和权利人的主体资格进行确认,即所宣称的专利权等权利在德国、在警告之时是有效的,警告人也确为这项权利的所有人。其次,应在企业内部对侵权可能性进行评估。
在企业自己判断侵权可能性较大的情况下,签署停止侵权声明并停止展示、销售相关的产品是最简单,相对较低成本的办法。签署声明之前,要对声明中的条款加以仔细审核,就超过必要范围的限制条款、过高的合约罚金乃至对方律师费均可与警告人进行谈判。
如被警告企业认为警告缺乏依据,甚至可以对警告人予以反警告,否认其侵权指控,要求其停止缺少依据的指控行为,并声明保留要求赔偿因不当警告造成损害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提交保护信以降低被申请临时禁令的风险。
苏公网安备32060202001436号
拨打电话
客户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