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信是德国司法实践中产生的一种针对临时禁令的防御措施。可能被申请禁令一方主动向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一封信函,说明预计何人会依据何权利针对我方申请临时禁令,以及禁令不应被法庭批准的理由。法官并无义务审阅并采信保护信内容,但通常均会考虑到存在不确定性而不单方面签发临时禁令,而安排一次庭审以便进一步判断。
不过,根据我们在多个展会上的实际经验,权利人在发出警告函之时往往已经做好对方不答复、不履行的准备,设定的时限一过,便立即申请临时禁令。临时禁令往往在一到三天内即会送达被警告的企业。企业如在展会第一天收到警告函,或是刚刚意识到有可能被申请临时禁令,留给他提交保护信进行防御的时间仅一、两天而已。保护信必须赶在禁令签发之前到达法官的办公桌上。
如果被控侵权方未能阻止临时禁令签发,便只能通过对禁令提出异议来亡羊补牢了。这也可以看出,对自身知识产权状况和法律风险的不断检查评估,特别是在准备赴德参加重要展会之前的自查和预防,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在展会开始前几周及时递交保护信,大可降低被申请临时禁令的风险。
除此之外,在侵权指控尚未进入法庭程序,例如收到书面警告信的情况下,企业理论上还可通过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来防御。即由可能受侵权指控一方率先在法庭提起诉讼,申请法庭确认我方不存在侵犯另一方权利。基于展会的时间限制,这一选项较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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