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可在地区民事法院提起诉讼,地区法院通常均设有专利庭。对专利侵权有一审管辖权的是以下12家地区法院。主要诉讼程序是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终极对决这12家地区法院中,又以杜塞尔多夫、慕尼黑、曼海姆和汉堡法院对专利侵权案件审理经验最为丰富。根据德国法律,如被告在德国没有固定住所,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有管辖权。例如,在汉诺威展会发生的侵权案件即由该地区的布朗施维格地区法院管辖。而在柏林国际展览会上发生的牵涉外国企业的侵权案件,则由柏林地方法院管辖。 侵权诉讼程序随着在法院递交起诉状而启动。被告随之会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文本和应诉通知。被告向法庭告知应诉之后,法庭会给双方排期口头审理。在此期间,双方通过起诉状、答辩状、原告答复、被告二次答辩进行书面的交锋。法庭在口头审理之后不久作出判决。 控辩双方不服地区法院判决的,均可向地区高等法院提起上诉。在个别情况下还可就地区高等法院的判决向设于卡尔斯鲁厄的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申请复审。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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