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委会发布调查问卷开展公众咨询,就改变对华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方法公开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 在欧盟反倾销调查中,按标准规则,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倾销的计算是将出口国相同产品出口欧盟的价格与国内价格(如果国内价格不可靠,则计算生产成本)进行对比(标准倾销方法)。 在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时,一些国家认为中国经济中存在严重扭曲,因此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国可以在反倾销和反补贴程序中不将中国视为市场经济国家,而采用替代国的替代价格。但是,第15条中“确定补贴和倾销价格比较”的一些条款将于2016年12月11日到期。如果届时对中国适用“标准倾销方法”,通常来讲将导致倾销幅度的整体降低,从而一定程度上降低中国产品对欧出口遭受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减轻中国出口的压力。 但欧委会认为,倾销幅度降低会导致欧盟贸易救济工具效果降低,或损害欧盟产业的产出,威胁就业。因此,欧委会正在分析可供选择的方案,包括对目前的贸易救济立法进行可能的修改以限制对欧盟经济运营所可能造成的影响。此次公众咨询旨在为欧委会的决策提供参考。目前,欧盟内部产业界反应强烈,普遍反对对华适用“标准倾销方法”或者要求采取替代措施。 欧盟是我国最大的医药贸易伙伴。2015年,我国对欧盟出口医药产品金额为126.55亿美元,同比下降0.22%,占我国对全球医药出口总额的22%。希望我国医药企业能够积极参与此次调查问卷,表达自身立场与关注,对欧委会决策施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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