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欧盟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发起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该期中复审只限于审查山东凯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1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海关税号:2918160000)发起反倾销调查,选取替代国为美国。2010年10月28日,欧盟做出终裁,山东凯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仍获市场经济地位,税率为5.6%;青岛科海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获得单独税率,税率由初裁的27.3%略微下调为27.1%;其他企业税率由初裁的53.4%略微下调为53.2%。 2015年10月27日,应Jungbunzlauer S.A.和Roquette Italia S.p.A.的申请,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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