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行业规模,提高竞争实力
鼓励企业通过实施兼并、联合、资产重组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等,充分发挥规模经济的最大效益。政府应对优秀医药出口企业在国际化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出台医药企业融资担保、出口信保等配套政策和税费减免折抵政策,设立专项补贴或基金,帮助医药企业解决在科技研发、改造升级、产品注册、认证申请、开拓国际市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现有行业龙头企业为基础,整合国有资源,组建国有或混合所有制医药航母,增强我国医药企业的国陆游化水平和高端市场占有率,支持我国企业并购国外医药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使其与大型跨国药企竞争的实力。
实践证明,拥有核心技术,重视新产品研发和创新的龙头企业,凭借较好的规模经济和更为优化的产品结构比同类型企业拥有更高的议价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受益于退税率的上调,在行业低谷时体现出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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