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问答:在美国商标侵权案件中,什么是缺席判决?如何避免出现被缺席判决的情况?
时间:2024-09-02 09: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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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在美国商标侵权案件中,什么是缺席判决?如何避免出现被缺席判决的情况?回答: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明确区分了登记为缺席被告和作出缺席判决。被登记为缺席被告是法院书记官所作的一种不应诉登记,是缺席判决作出的先决条件(对于未被登记为缺席被告的被告,针对该被告提出的缺席判决之申请一般会被美国法院拒绝批准)。被告应在传票和起诉状送达后的 21天内进行答辩(可基于合理事由申请延长该期限);若被告未按期提交答辩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抗辩,在原告的申请之下,法院书记官有可能会将被告登记为缺席被告(法院一般要求原告尽全力联系被告,向被告告知诉讼情况并发送诉讼文件;各种联系被告的合理尝试和努力都不能换来被告积极应诉的,法院才会将被告登记为缺席被告)。原告随即可以向法院申请作出缺席判决。出现缺席判决,是因为被告在诉讼程序中没有及时进行答辩,且其被登记为缺席被告:
一方面,被告不答辩可能是由于其并不知晓该诉讼案件的存在(未曾留意案件的起诉状和其他诉讼材料),目前美国地方法院的商标诉讼案件往往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诉讼材料完成送达,因此,相关企业应注意定期查阅邮箱信息,以免遗漏诉讼材料而错过应对时机。
另一方面,企业不答辩也可能是企业已获悉涉诉信息但有意选择不应诉。被登记为缺席被告的,被告将丧失答辩、提供反驳证据等方面的权利;缺席判决作出后,被告再进行应对将更为被动。若被告对判决结果置之不理也可能产生资金账户被持续冻结或划扣、店铺经营受限制等不利影响。因此,企业未来如果遭遇纠纷并获悉涉诉信息后,应及时积极应对,把握诉讼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