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案件的复审及终裁

时间:2019-07-18 20:59:43 浏览:

不服行政法官初裁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在行政法官初裁送达后12日内向ITC提出申请,要求其复审。ITC可以接受或拒绝复审申请,也可依职权主动决定复审。当事人不提出申请则视为其放弃以后任何上诉的权利。

如果ITC决定对初裁进行复审,将就复审范围和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如果ITC只决定审查初裁的部分内容,则未被列入审查范围的内容将自动成为ITC的终裁。如果ITC不进行复审,则行政法官的初裁在上报60日后成为ITC的裁决。对行政法官的初裁,ITC可以在复审后作出终裁,维持、撤销、修改或驳回初裁的部分或全部,也可以发回由行政法官重申。

ITC终裁送达后14日内,任何关系方均可以提出申请要求ITC复议。ITC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可以维持、撤销或修改其终裁。

联系我们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78号段家坝商务楼6楼
电 话:+86-513-85521677 +86-513-85527464
w e b:www.ntmeheco.com
传 真:+86-513-85513976
邮  箱:dmin@ntmeheco.com
客户反馈
  • wander
南通市外贸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苏ICP备2021047918号 这是描述信息 苏公网安备32060202001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