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4日,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其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对进口葡萄糖发起保障措施调查,该项调查涉及印尼海关1702301000税号项下产品。各利益方应于公告之日起22日内向调查机关登记应诉,印尼调查机关联系电话/传真:(62-21) 3857758,电子邮件:kppi@kemendag.go.id。
2015年7月14日,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其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对进口葡萄糖发起保障措施调查,该项调查涉及印尼海关1702301000税号项下产品。各利益方应于公告之日起22日内向调查机关登记应诉,印尼调查机关联系电话/传真:(62-21) 3857758,电子邮件:kppi@kemendag.go.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