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拟制订食用胶原蛋白进口卫生要求

时间:2023-08-21 11:11:34 浏览:

2023年8月10日,欧亚经济联盟发布0106182号提案,拟制订胶原蛋白、明胶等产品的进口卫生要求。其中食用胶原蛋白的进口要求包括:
1.加工原料应来源于健康动物并进行宰前宰后检验,动物养殖场和屠宰场应接受出口国主管部门监管;
2.牛源性食用胶原蛋白的原产国非牛海绵状脑病疫区,牛源性原料不能来源于牛脑、神经、眼睛、脊柱等部位;
3.用于加工食用胶原蛋白的牛骨组织应经受138℃以上至少持续4秒的热处理;
4.产品应使用一次性包装材料,运输过程不应再次接触其它动物源性成分;
5.进口产品应随附出口国官方卫生证书等。
该提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10月8日。

联系我们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78号段家坝商务楼6楼
电 话:+86-513-85521677 +86-513-85527464
w e b:www.ntmeheco.com
传 真:+86-513-85513976
邮  箱:dmin@ntmeheco.com
客户反馈
  • wander
南通市外贸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苏ICP备2021047918号 这是描述信息 苏公网安备32060202001436号